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馆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1—2022年)的批复
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馆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1—2022年)的批复 馆陶县人民政府:你县《关于恳请批准〈邯郸市馆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1—2022年)〉的请示》(馆政呈〔2024〕76号)收悉,经研究,批复如下:一、原则同意《馆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1—2022年)》。2023年3月29日,邯郸市人民政府《关于邯郸市馆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2021—2022年)〉的批复》(邯政复〔2023〕4号)同时废止。二、你县要严格按照《馆陶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1—2022年)》,依法组织土地征收,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。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