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《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2024-2025年)》的批复
唐政字〔2024〕8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《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2024-2025年)》的批复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你管委会关于报请批准《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2024-2025年)》的请示(芦管呈字﹝2024﹞18号)已收悉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一、原则同意《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2024-2025年)》。二、你管委会要严格按照《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2024-2025年)》,依法组织土地征收,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建设活动。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开发建设活动,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未完成整改的,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。三、由你管委会负责在批后10个工作日内,将相关资料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备案。唐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23日